發布時間:
20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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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,是根據《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》規定,每10年開展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要求,國務院于2016年10月26日印發了《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》(國發〔2016〕59號),決定于2017年開展的全國范圍內的污染源普查。 全國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,是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。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,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、行業和地區分布情況,了解主要污染物產生、排放和處理情況,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、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,對于準確判斷我國當前環境形勢,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政策、規劃,不斷改善環境質量,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,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生態環境短板具有重要意義。 我院全程參與了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,這次普查的對象是長壽區19個街鎮以及4個工業園區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。范圍包括:工業、農業、生活污染源等。普查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信息、污染物種類、排放等。 當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形勢嚴峻,做好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,有利于正確判斷環境形勢,科學制定環境保護政策和規劃;有利于有效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,切實改善環境質量;有利于提高環境監管和執法水平,保障國家環境安全;有利于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,促進經濟結構調整,推進資源節約型、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。污染源普查不僅是一般意義上的一項環?;A工作或者重大工程,更是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非常重要的基礎工作。通過普查對研究制定經濟社會發展戰略,調整優化經濟結構,轉變經濟增長方式,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培訓會現場調查